(网经社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微店”的投诉,称账号被平台以套现为由,收取15%违约金。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赵先生是“微店”商家,偶尔帮朋友代购回商品,订单号为810886125192054。
微店以套现为由,收取交易金额1%的违约金。但是该订单为真实交易,顾客使用微信余额支付(非信用卡),不存在套现。 我从海外帮朋友代购回护肤品,商品由我向顾客当面交付,顾客通过微店收款的直接到账方式向我付款。付款总额包括货品费用,和代购劳务费用,总共一万元。微店向我收取并扣除了手续费60元,违约金100元。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微店”发来反馈称:经核实交易存在风险,处罚不予解封。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微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网络零售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曝光专题】“微店”为何频遭用户投诉恶意罚款? 百分之一违约金引争议》(http://www.100ec.cn/zt/wdbg/)(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