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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美国对电商全面征税使中国卖家面临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13:50:1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摘要:日前,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中国商务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对电商全面征税将使得中国卖家直接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如果各个州跟进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那么卖家只要有货物销售到该州,就需要有该州的税号;二是卖家需要代收代缴该部分消费税,美国各州的消费税税率和办税手续不尽相同,需要卖家花大力气去了解掌握;三是存在对裁决前的消费税进行追缴的可能。

曹磊认为,征税对于电商卖家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一些不规范的卖家通过“刷单”刷虚假销量和好评,影响了卖家市场间的公平竞争,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对打击“刷单”是一剂猛药,将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交易环境将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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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税后”电商何处去》

网来云商环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郑玉鸿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电子商务首席专家、研究院院长李鸣涛武汉京东云电商创新中心负责人李文飞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

不久前,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票数裁定,互联网零售商在其没有实体店的州,可以被要求缴纳消费税。至此,美国电商的税收红利期正式结束,电商与实体零售商站在了同一起跑线。美国并不是个例。近来,法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均在考虑对电商征税。电商征税会否成为大势所趋?多国对电商征税将推动电商行业走向何方,又将对中国跨境出口产生哪些影响?本报特邀业内权威专家,共议“税后”电商。

Q1

多国对电商行业征税,这将给电商行业整体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李鸣涛:在电子商务发展之初,各国政府出于对新生事物鼓励及发展新兴产业的考虑,同时受限于电商监管法规不完善,对网络购物一般采取模糊的税收政策。但伴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普及,尤其是年轻一代网民购买力提升,电商已经成为重要的商品销售方式。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2.304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4.8%,占全球零售总额的比重由2016年的8.6%上升至10.2%。电商交易规模的快速增长,以及线下流通企业对不公平竞争的不满日益加深,使得对电商销售征税被多国政府提上了工作日程。同时,从电商自身发展阶段来看,其逐步走向税收规范化也是行业发展的内在需要。短期来看,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电商企业的成本,但电商最大的优势在于大范围的用户覆盖、精准的产品服务以及高效的供应链体系,可以迅速消化增加的税收成本,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因此,长期来看,对电商销售征税将有利于促进电商行业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李文飞:征税后,跨境电商将经历一个整合期,重新洗牌在即。这也意味着跨境电商低门槛时代彻底结束,行业将进入规范化、规模化、公平化的高速发展轨道。首先,征税对于电商卖家能够起到优胜劣汰的机制作用,伴随着交易数据的透明化,交易环境也将得到净化;其次,征税对电商行业结构影响显著,商家将根据征税政策中的具体细则有选择性地引进商品,调整商品结构;再次,对于C2C模式中的个人卖家而言,网店利润本身就低,一旦被列入征税范畴,只会增加其负担,征税压力势必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涨价是短期内的必然举动。如此一来,网购的价格优势可能不再明显。

郑玉鸿:多国对电商征税将增加电商的交易成本,在一定程度和时间内,对电商行业和制造业,特别是缺乏竞争力的制造业将产生负面影响。多国对电商征税极易形成示范效应,坚定了更多国家对电商征税的决心。但是,电商行业不是法外之地,对其征税将倒逼电商行业朝着更加规范的方向前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从征税的具体操作层面而言,无论是哪个国家或产业都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最终适应线上和线下的规范管理。

Q2

近年来,中国跨境电商发展迅猛,多国对跨境电商征税将对中国跨境出口产生哪些影响?

郑玉鸿:据商务部统计,目前中国拥有各类跨境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电商的外贸企业超过20万家。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到6.7万亿元人民币。从结构上看,中国跨境电商以出口为主,2016年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5万亿元,同比增长22%;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1.2万亿元,同比增长32%。从国别看,目前中国跨境电商出口主要面向美国、欧盟东盟日本等发达市场的中低端客户群体,其中美国和欧盟为主要市场,占比合计超过30%。此外,对俄罗斯、巴西、东南亚国家、非洲等新兴市场的出口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上述市场很多都已开始或是即将开始对电商征税,这必然会增加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成本,影响部分企业的跨境贸易成交规模。

与此同时,多国对跨境电商征税也有正向影响。从分析数据可以看到,目前中国跨境电商销售的主要品类包括服饰类产品和3C电子产品等。这些产品大多缺乏核心知识产权,缺乏品牌包装意识,利润空间有限。因此,对跨境电商征税必然会倒逼中国企业加强创新,提升竞争力,打造跨境品牌,这符合中国推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国家战略导向,能够帮助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链条中占据更加有利的位置。

不仅如此,对电商征税还会催生新的跨境电商模式,健全跨境电商链条。比如将常规的海外仓模式升级为前店后仓模式,前店将商品的展示、体验、洽谈集于一体,结合后仓的海外仓体系,打造一个创新的海外仓储、营销、服务体系。目前,网来云商已经开始在中东地区开展前店后仓的示范运营,并将此模式拓展到更多区域。

李鸣涛:据国际邮政联盟发布的数据,在全球电商平台卖家中,中国卖家占比已经接近三成,电子产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日常消费品通过跨境电商销往全球。当前,多国对于通过邮政包裹及快递通道进境的小额低价物品一般都有税收方面的减免措施,在限额方面,美国是200美元,俄罗斯是1000美元,欧盟是22欧元。但随着跨境电商带动商业性包裹数量迅猛增长,各国也开始对商业性质的包裹考虑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进口环节税,以减少税收损失,同时保证国内进口商的利益。跨境电商逐步走向税收规范化也是发展的必经过程。对于中国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应该适应各国对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监管及税收政策规定,主动调整经营策略,把关注点从短期的产品价格优势逐步过渡到打造品牌、研发更加适应海外消费需求的优质产品、提升跨境供应能力等方面,培育长远的竞争优势。

曹磊:美国对电商全面征税将使得中国卖家直接面临三大问题:一是如果各个州跟进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那么卖家只要有货物销售到该州,就需要有该州的税号;二是卖家需要代收代缴该部分消费税,美国各州的消费税税率和办税手续不尽相同,需要卖家花大力气去了解掌握;三是存在对裁决前的消费税进行追缴的可能。

Q3

多国宣布或正在酝酿对电商征税的消息,这是否意味着电商征税将成为大势所趋?中国是否需要对电商征税?

李文飞:虽然截至目前中国没有制定出专门针对电商税收的法律法规,但这并不代表中国从事电商的企业和个人不需要纳税。中国在2017年年底最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劳务、服务等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2018年~2020年继续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中国不存在电商企业无需纳税的规定,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制定了阶段性优惠措施,这些优惠措施同样适用于线下企业。

电商征税应当是大势所趋。对于B2B、B2C而言,其主体都是经工商、税务登记的经营实体,只不过是以电商方式经营而已,所以不存在征税争议。但对于C2C个人网店而言,征税依据充分但难度较大。个人网店可以比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同时,鉴于个人必须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经营,因此第三方交易平台可以作为代缴义务人。

郑玉鸿:考虑到目前的全球经济和贸易环境并不是很好,中国企业的生存压力较大,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时间,中国政府对于电商征税一直保持着耐心和慎重的态度。但是从长远来看,从促进产业和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角度来看,对电商征税确实是大势所趋,否则会产生三个负面影响:第一,对线下零售不公平。线下开店需要缴纳税费,同时还要负担房租水电费等额外成本,长期实施线上免税政策,会极大地破坏线下零售,进而影响税收和就业;第二,会导致大量税收流失,不利于社会平衡发展;第三,会导致线上线下流通不均衡,伤害制造类企业的销售渠道和利润,阻碍生产加工企业的发展,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对电商征税不可避免,大多数国家都同意对电商行业征税,并达成征税时不应开征新税种的基本共识,即保持税收中性。中国政府也一直在尝试对跨境电商进行征税,规范电商产业发展。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将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中国应针对当前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制定出适合中国电商发展的税收政策,并加强对跨境电商的税务管理。

李鸣涛:当前,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将成为电商发展的主题。对于中国而言,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培育出了全球最大也最具活力的网络零售市场,电商产业成为中国少数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之一,中国政府在电商监管与促进政策等方面的实践和探索为世界贡献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中国电商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下一阶段,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促进电商行业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电商在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带动作用将成为政策的基本诉求,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也对电商经营主体的纳税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相信伴随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中国电商行业的规范性将进一步提升。

曹磊:征税对于电商卖家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一些不规范的卖家通过“刷单”刷虚假销量和好评,影响了卖家市场间的公平竞争,现有的征税体系一旦与电商平台后台交易数据进行对接,对打击“刷单”是一剂猛药,将使交易数据更加透明,交易环境将得到净化。

中国可针对个人卖家、企业卖家以及平台企业进行差异化征税。比如,营业额低于国家法定额度可以继续免征;渐进式推进征税,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扼杀尚处于发芽状态的小微卖家;对于大学生因学习需要而开设的网店、特殊群体开设的网店以及个人二手置换的临时小店等非经营类的网店,应予以特殊对待。(来源:中国商务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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