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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7日 10:58:3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普政发〔2016〕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驻普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城乡消费和流通一体化建设,活跃农村消费市场,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90号)精神,结合普洱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突出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以电子商务在内外贸流通领域的创新和应用为切入点,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培育经营主体;以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商业模式与业态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应用、便民电子商务拓展为路径,鼓励传统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新型电子商务企业跨越式发展;以农村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构建市、县、乡(镇)、村四级电子商务网络支撑和服务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市、县、乡(镇)、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全市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基本普及,初步形成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协同推进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链基本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稳步发展,电子商务在城乡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建成滇西南地区产业集中度较高、市场辐射力较强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

  ——创建1个要素集聚、模式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形成2个以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专业平台。

  ——培育5户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0户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80%以上。

  ——跨境电子商务稳步发展,年交易额达到2亿美元以上。争取建立3个以上保税仓库,在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江城勐康口岸、思茅区等地推广普及跨境电子商务的应用。

  ——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形成电子商务发展梯次型人才队伍,大专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力量显著增强,建成一批实践基地,集聚一批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在电子商务领域形成良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达4万人次以上,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达2万人以上。

  ——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物流、支付、信用、信息安全等电子商务服务和支撑体系,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新兴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三)加快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1.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营模式,结合普洱市产业发展的特点,整合资源培育建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思茅中心城区建设普洱区域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各县(区)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在行政村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点,构建完善的市、县、乡(镇)、村四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全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提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创业空间及创业孵化、电商运营分销平台、地方特色产品集中展示以及企业产品和农特产品包装上线、营销推广、仓储物流配送等基本功能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茶叶和咖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配合)

  2.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加快市、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结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的物流企业,吸引知名物流、仓储、快递企业落户我市,科学布局、合理建设区域性总部或转运分拨中心。鼓励和支持建设货物集中配送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物联网、智能快件箱等技术手段,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逐步建立起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或与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合作,构建城际、城乡一体的综合配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万村千乡农家店、邮政、供销社等便民服务网点,加强社区和村组配送末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配合)

  3.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升级改造和光纤入户,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切实提升网络运行速度,提高城乡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4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商用步伐,到2017年,实现3G、4G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全市所有行政村所在地及较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庄园和农业公司(基地)实现4G、有线宽带全覆盖。统筹互联网数据、公共信息服务等云计算应用,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科技局配合)

  4.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普洱境内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高级中学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联合培养电子商务人才,打造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孵化实践基地,设立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点和增加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鉴定工种及等级,推动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鼓励依托现有产业园区、企业和院校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支撑。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培养满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和技术带头人,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农业局、扶贫办、科技局、妇联、团市委配合)

  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与阿里巴巴、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来普洱创业发展,吸引创新项目和优秀团队落户普洱,逐步集聚形成配套发展、协同联动的电子商务产业群,为中小企业提供策划、设计、运营、物流、金融、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电子商务服务,推动产业链延伸。加快培育一批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招商合作局配合)

  6.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结算业务服务。支持有实力的依法在普洱市内办理注册登记且核算地设在普洱市内、并依法在普洱市内申报纳税的法人企业,与淘宝天猫苏宁易购京东商城等国内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合作建设普洱特色馆,进行交易结算。支持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与普洱区域电商服务平台及企业自营平台合作,在普洱市内开展交易结算。(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牵头,市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普洱银监分局配合)

  7.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探索社会消费品电子商务交易的统计方法,加强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分析应用,对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进行统计,建立电子商务企业名录和数据库,按照属地统计原则,利用全市统计工作平台建立电子商务企业直报系统,加强电子商务发展总体规模、结构变化、运行情况、发展趋势和应用水平的分析,引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商品生产流通,确定发展重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农业局、茶叶和咖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四)大力推广和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支持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围绕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综合性、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建立普洱茶、咖啡、石斛、生物制药、农特产品、矿产、林产业等领域特色鲜明的产业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垂直类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建立网络集中采购和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农业局、茶叶和咖啡局配合)

  2.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培育一批集交易支付、商品体验、在线物流、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商品销售服务类综合平台。在商贸流通领域大力推广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形成涵盖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行业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向智慧物流、供应链外包和综合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转变。积极推进电子银行、电子证券、电子保险和多样化互联网金融服务。(市商务局、金融办、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3.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推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打造以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绿色、生态农特产品品牌,建立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营销全过程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体系,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多元化服务,为企业和农户搭建网上交易平台,构建起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村特色农业产品销售和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等四个方面的应用水平。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利用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淘宝特色中国、农村淘宝、苏宁易购等市场影响力大的第三方平台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整合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合作社流通体系和邮政快递物流体系资源,加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线,促进农村就业和农民增加收入。鼓励农村商贸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发展第三方配送,提高流通效率。鼓励农民通过“触网”走上“双创”新舞台。(市商务局、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业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配合)

  4.加快便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电商平台运营商,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社区家政、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社区电子商务连锁超市建设,促进社区商务服务网络化。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各个服务行业利用电商平台为居民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不断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工商局、金融办配合)

  (五)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县(区)创新业务模式,先行先试,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在依托海关总署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网上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为一体的省、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和工商等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简化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有关检验检疫手续,实施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等便利措施。充分发挥我市境外商务办事处作用,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和帮助,拓展境外营销渠道。(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外侨办、工商局、金融办,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2.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按照规定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注册、备案登记手续。支持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建立跨境电子支付、清算、结算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监管模式。落实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退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实施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或退税政策。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和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制定行业规范、完善认证和企业信用体系,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依托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仓库、出口加工基地、综合性外贸公司和外贸加工骨干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支持建设特色和名优产品专业网站,多渠道拓展进出口业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市商务局、工商局牵头;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3.建立服务东南亚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立面向越、老、缅、泰、柬等大湄公河次区域东南亚国家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互换和业务协作机制。用好用足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关政策,积极推进跨境电子支付平台建设。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立以普洱为中心、服务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物流网络。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构建汇集国际订单处理、国际邮件分拨、保税展示销售和交易结算等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区域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外侨办、金融办、邮政管理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六)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1.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各县(区)重点培育和扶持基础好、有发展前景、成长性良好的电子商务企业树立品牌,做大企业规模,带动电商企业品牌化、促进品牌企业电商化发展,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配合)

  2.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支持县(区)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区),按照产业和产品特色,创建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促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

  3.支持企业探索开展进出口电子商务新模式试点。在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仓库和口岸探索符合国家政策和我市实际的保税进出口管理模式。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仓”和售后服务网,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邮政管理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配合)

  4.加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在交通便利、产业集聚、物流发达及具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优势的地区落地集聚。在思茅中心城区创建1个要素集聚、模式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建立电子商务专家队伍,指导帮扶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使其成为创新发展的孵化器。(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七)强化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由市商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全市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应用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训、产业发展、支撑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和配套服务建设等有关方面整合资源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组织编制《普洱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围绕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等方面出台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工商局、扶贫办、政府研究室、金融办、邮政管理局,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县(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全市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应用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培训、快递物流、支撑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九)完善投融资政策体系

  引导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产业。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和社会资金设立电子商务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国资公司,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普洱银监分局配合)

  (十)加强多双边国际交流合作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在境外设立服务点等方式,积极开拓东南亚、南亚国家市场,促进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发展。加强国内外企业联合发展,引导外商投资电子商务有关产业。鼓励市内企业和行业组织与境外地区开展电子商务交流合作,共同打造畅通安全高效的电子商务大通道。(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外侨办配合)

  (十一)规范行业管理

  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监测统计制度。推动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打击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侵权违法行为。成立电子商务协会,强化电子商务行业自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逐步规范我市电子商务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市商务局、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统计局、法制办、金融办,思茅海关、孟连海关、普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普洱市中支配合)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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