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0月2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2名用户对“hai360”的投诉称商品迟迟未到货、未提供用户索要的电子凭证及商品下单两月后却通知丢件。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案例一:商品购买一月仍未到货 客服电话无人接听
冯女士在“hai360”海外购上买的东西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送到,订单号:H20150921012626317691
东西已经到上海了清关清了20天还没清好,到底打算给不给货,说了20天承诺到货,一个多月过去了都没收到,客服没人接电话。希望能快点把我的东西送到我家。请帮忙通知公司把我的东西给我寄过来拜托了。
案例二:未提供用户索要的电子凭证 商品下单两月后却通知丢件
谭先生于8月5日购买的jawbone UP3手环,订单号:H20150805144656651109
因商品本身品控问题出现连接不良,经了解得知可以通过与美国jawbone公司联系更换手环,但需要美亚的电子凭证,经过多次沟通,hai360海外购给予我一张截图,但未给我电子凭证,导致我权益受到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有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故除零星小额商品(即销售达不到100元的)之外,必须逐笔开具发票。对应开未开的行为,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的,可以不逐笔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的,一定要按规定开具,不得拒开。虽然我购买美国亚马逊商品是委托hai360海外购进行,但我依然拥有要求hai360海外购提供美亚电子购物凭证的权利,否则该网站是否侵害了买方的合法权利?割裂了买方获取合法售后的权益!这样使得购物者失去了对自己购买物品索取售后的合法权益。
另一8月5日下的订单,订单号:H20150822225034154773
目前已经10月29日,经客服查了2天,说是丢件,只是补偿购物款,但是客服在10月初称是国庆期间不发货,会在国庆后发货,明显矛盾,由于我购买商品价格比国内便宜近300,我怀疑hai360海外购利用买家的身份信息及款项在遇到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会侵占商品。
近2个月未到,到国内后又称是丢件,快递号甚至不可查询!
在接到以上两名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hai360”海外购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如下:
冯女士:联系客户电话挂断,核实到客户订单是在海关清关中状态,预计在下周可以放行的。
谭先生:订单号:H20150805144656651109的商品因过售后处理时效,需个人联系商家处理售后的。此前已给客户提供美亚下单凭证。
订单号:H20150822225034154773此单10月29日已给客户办理退款,并补偿20元优惠券。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 )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务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九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