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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磊:淘宝打假“家法”不能替代“国法”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30日 09:05:4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淘宝网一直从企业角度积极打假,但“家法”不能替代“国法”,打击网络售假需要建立监管平台。曹磊建议,对于打击网络售假,国家应该制定相关规定,电商平台上的卖家不仅要在平台上进行备案,还要实行工商备案,平台的“家法”备案后就变成全国的“国法”,这样商家违法成本就会提高。

  以下是报道原文:《淘宝PK工商电商平台拐点》

  淘宝与国家工商总局的PK仍在继续。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公布了去年7月16日前往阿里巴巴进行指导的情况披露报告;随后淘宝网发文对白皮书内容做出解释,并正式投诉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刘红亮。

  这场拉锯战因“民告官”和打假等元素迅速成为焦点。有业内人士认为,该事件是互联网经济发展至今最激烈的一次政府与企业的正面冲突,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淘宝怎么了

  电商企业公开与国家工商总局“叫板”,甚至投诉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司长,2015年电商开年大戏就分外精彩。但在电商行业人士看来,如此过激的反应并不正常,而且“淘宝也不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抽查结果”。去年登陆纽交所后,阿里强势进军国际市场,假货及侵权问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阿里也在近一年时间内将打假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2014年底,阿里召开网络交易平台打假工作汇报会,邀请全国打假办及各大相关协会负责人,欲多方共治协力打假。不久前,阿里宣布今年向美国零售商提供销售途径,旨在获得重要的商誉以及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在美布局的关键时期,国家工商总局忽然发布淘宝售假的抽检结果及案例,为一直“洗白”的淘宝泼下一盆冷水。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让阿里苦心经营一年多的积极打假形象受损,才有了淘宝过激的反应,事实上淘宝也是希望借此冲突来表明态度。

  淘宝在微博中回应国家工商总局后,又宣布即时成立由300人组成的“打假特战营”,专职配合与政府部门、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普通消费者打假。

  推动行业升级

  事实上,阿里巴巴这起“民告官”的案例并非个案。

  2009年,因一起“废标门”事件,格力掌门人董明珠状告广州市财政局。当时格力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竞标的番禺中心医院一处采购项目,给出1707万元报价,却被广东石化排挤在外。但就在双方对簿公堂之际,广东石化与番禺中心医院已经签了合同。

  2011年,因临床实验不获批准而无法申请新药注册,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曾状告国家食药监局,尽管打赢了官司,但新药申请的诉求却依然没有得到回应。

  尽管问题依然未被及时解决,但在一名匿名的人士看来,“民告官”一事本身具有话题性,可以唤起公众关注。“作为国家机关和执法部门,一些政府机构在操作过程中存在‘潜规则’,专业性也需要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大部分企业选择沉默,但一旦有企业将其搬上台面,就会让政府部门发现,他们的调查和执法细节时刻处于监督之下,应提升政府监管水平。”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总监颜乔昨日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责任绝不推卸,但反对不作为、乱作为、恶作为。”

  里程碑意义

  对于这次“互联网史上最激烈的官商冲突”,业界各方观点不一。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在一个有6360人参与的微博投票中,66.7%参与者支持淘宝,21.1%参与者支持国家工商总局;另一个有556人参与的虎扑网投票中,23.7%支持淘宝,71.9%支持国家工商总局。

  一名了解淘宝不愿透露身份的浙江省某厅官员通过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表示,淘宝的投诉声明回避了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的问题,把假货问题常态化、合理化。如果淘宝认为工商部门的行为不合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同时,该官员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发白皮书的方式也值得商榷,既然发现淘宝存在这么多问题,应该直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淘宝有疑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

  博客网创始人、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则认为,淘宝与国家工商总局不如联手打假。“淘宝假货问题与其说是企业单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更是网络空间的公共管理问题。淘宝当然应该承担平台相应的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大数据以及网民投诉等措施,与相关政府部门携手合作,最大程度降低假货问题。这应是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则认为,尽管淘宝网一直从企业角度积极打假,但“家法”不能替代“国法”,打击网络售假需要建立监管平台。曹磊建议,对于打击网络售假,国家应该制定相关规定,电商平台上的卖家不仅要在平台上进行备案,还要实行工商备案,平台的“家法”备案后就变成全国的“国法”,这样商家违法成本就会提高。(来源:《北京商报》;文/崇晓萌 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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