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8月2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www.100ec.cn/zt/tg/)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苏先生对拉手网的投诉称拉手网团购消费券提前到期致使用户无法消费。
以下为苏先生的投诉内容:
我在拉手网漳州市团购了一份好地方白场套系一份,网上清楚的写着有效期截止至2012.08.31,结果我在08.23去消费被商家告知已过期,后经过投诉拉手网同意我去消费,可是我明天就要开学,无法去消费,拉手网明知道顾客无法消费却强硬要求只有消费这一种办法,这是变相的欺诈消费者,我要求拉手网全额退还未消费的钱。
后经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协商,拉手网已经与苏先生解决,同时补偿20元至拉手网账户。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导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团购网站咋选择商家的时候应对其信用和经营情况充分了解,同时要对商家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跟进。拉手网虽然退还了用户货款,但是因此导致用户未能消费,也属不该。
据《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24券、高朋网、拉手网、团宝网、窝窝团、一起呀、F团、赶集团、爱丽团购网、糯米网在内的“十大网络团购热点被投诉企业”。(文/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