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8月31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马先生对凡客诚品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我在凡客与中国电信共同举办的活动中领取了20元礼品卡共计5张,当时页面上标注的是无使用限制(之前凡客的礼品卡都是无购物金额限制的)。但是到了7月15日开始,礼品卡开始提示:购物金额不足,我咨询客服才知道,要消费100才能用,在贴吧也看到网友说这是凡客私自更改的。既然我领取了凡客的礼品卡,在领取时没有说明有使用限制条件,而后过了一个月又没有告知用户的情况下就能擅自变更使用规则?我领取的礼品卡编号:2SCC11D02406 2SCC11D023YR 2SCC11D0240R 2SCC11D02419 2SCC11D02420。
根据网友反应的情况,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凡客诚品的售后服务,客服表示,该礼品卡需要消费满100元才能使用,至于客户说的之前使用礼品卡是没有金额限制的,是因为,每次活动的礼品卡使用规则都是不一样的,这个在页面上都是有提示的。
据了解,2007年10月,选择自有服装品牌网上销售的商业模式,发布VANCL凡客诚品。目前已是根植中国互联网上,遥遥领先的领军服装品牌。同时,凡客诚品已经被网购导航比购宝(Boogle.cn)搜录,作为一个第三方平台,我们会更好的对电商企业进行监督。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网购中优惠券、礼品卡的使用规则,商家需要在页面上显著位置提醒客户,必要时,以短信货电话的形式提醒客户。同时,作为消费者,网友可通过网页提示、售后服务等途径主动了解优惠券、礼品卡等的使用规则,以免使用时双方造成误会。(文/网络零售部 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