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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搜狐对簿公堂 火药味十足律师多次抗议

http://www.100ec.cn  2009年05月31日17:24  中国B2B研究中心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事情发生在2002年7月16日 

    同为中文互联网知名门户的搜狐和新浪今天“打”到了法庭之上。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新浪状告搜狐“剽窃、抄袭新浪网页内容,著作权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案。搜狐对新浪提出的证据进行反驳,并当庭提出反诉,要求新浪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人民币10万元。

  新浪告搜狐、搜狐告新浪,这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恩怨纠缠,一直是IT业界的一个焦点。据了解,现在在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海淀法院,搜狐和新浪都有官司在打,不仅普通网民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连新闻记者都有些糊涂了。“都是这些当事人,只是官司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

  新浪今天在法庭上提出,长期以来,搜狐短信频道大量抄袭新浪网短信频道自行创作的手机图片,并对新浪网财经频道和体育频道的内容进行了剽窃。“新浪创作的每批图片都要耗费诸多创作人员几天乃至一周的辛勤劳动,而被告仅仅花上几分钟,就将这些作品拷贝过去放在搜狐网站上发布,并因此而获得了非法利益。”

  新浪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发布道歉声明,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0万元并支付审理此案所付出的相关费用。

  新浪诉称,据初步统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搜狐短信频道抄袭的新浪短信手机图片达到了几百幅之多。不过在指控搜狐抄袭新浪网财经频道和体育频道的内容时,新浪只提交了几篇证据。

  由于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著作权方面的问题专门的法律规定,今天庭审的焦点集中到了原告(新浪)指控被告(搜狐)使用自己创作的手机图片和体育、财经等方面内容的事实是否成立这一点上。为了证明搜狐剽窃抄袭了自己的内容,新浪方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长达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对一些相关内容每上传一次,即到公证部门去作一次公证,并申请证据保全,记录下了搜狐随后上传的相近内容。在法庭上,新浪律师一共提交了37份证据,摆在审判台上,厚达一尺多。

  搜狐律师今天没有对具体事实进行应对,而是对新浪提出的证据的证明力和真实性进行了反驳。一开庭,搜狐就对新浪提出了反诉,称“被反诉人出于某种目的,不但不尊重反诉人的合法著作权,而且以先行起诉的方式在其网站上和各媒体进行恶意宣传,严重损害了反诉人和合法权益。事实上,被反诉人在其网站上的‘新浪短信’、‘竞技风暴’、‘科技时代’等栏目均剽窃了搜狐相关栏目中刊载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要指控别人侵权,自己首先必须有足够的自律。”

  今天的庭审火药味颇浓,由于用语过激,法庭上出现了律师举手抗议的场面。据称,新浪搜狐每天都要发布上千条信息,现在为了几篇稿子而大动肝火打起官司,而索赔也不过区区30万元,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个案子的话,这是颇为搞笑的事情。但联想起这是两家在美国上市的高科技公司,且在一直业界新闻不断,再想到互联网“赢家通吃”的格言,也许,官司的弦外之音比官司本身更耐人寻味。

  本案引起了北京各媒体的关注。由于案件的审理相当复杂,二中院将择日继续审理此案。

    (来源:千龙网)

    详见中国B2B研究中心专题:

    IT业界十大“冤家”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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