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 电子商务研究与传播平台!
·生意宝 ·生意通 ·生意社 ·生意场 ·免费注册 ·百宝箱
  人物: 人物观点 前沿观点 专题策划 会议专题 会议报道     动态: 中小企业 B2B动态 B2C动态 网购 网络营销 搜索 互联网 物联网 创业板
  研究: B2B研究 B2C研究 搜索研究 互联网研究 物联网研究   互动: B2B讨论区 B2C讨论区 搜索讨论区 RSS订阅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投稿/删稿
  产品: B2B导航 B2B联盟 比购宝 支付通 搜索榜 贷款通    服务: 研究报告 记者服务 会议服务 认证服务 广告服务 政策文件 评选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互联网报道中心 > 互联网讯 > 开心网诉讼拉开中国互联网打击山寨第一案

开心网诉讼拉开中国互联网打击山寨第一案

http://b2b.toocle.com  2009年05月21日09:38  中国B2B研究中心 发表评论 联系我们

  (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5月20日消息,中国B2B研究中心今日获悉,之前一直沉默应对业界传言的开心网日前已正式将千像旗下的“kaixin.com”诉上法庭,要求千像停止使用近似的网站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悉,开心网在诉讼中称,千像旗下的kaixin.com在域名、服务功能以及对象方面与开心网基本一样,甚至连首页的网站风格也极其相似,开心网站认为千像这种做法已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此次也是开心网首次正式对千橡公开说“不”。

  2008年3月,程炳皓创立开心网(kaixin001.com),随后的半年内,开心网以极其迅猛的速度成为SNS当中一个值得学习的社区网站。有消息称,去年9月,千像曾提出高价收购开心网,但遭到创始人的拒绝,随后,千像互动引用了kaixin.com域名,并开通同样名为“开心网”的网站,也一直被业界称之为“山寨开心网”。

  近日来千橡开心网的推广手段已引起许多网民不满,网友对其推广过程中侵犯用户隐私、发送垃圾邮件问题大量投诉。但开心网公司一直对千橡行为保持不评论状态。有接近开心网人士称,千橡行为导致网民真假难辨,导致开心网持续受到经济和声誉损失,迫使开心网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针对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不正当竞争一事,开心网代理律师,北京柴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德表示,千橡行为造成网络用户混淆,致使开心网和开心人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巨大损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规定的冒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中国B2B研究中心认为,“真假开心网之争”一直是业内关注焦点,此次开心网采取行动必然引起新一轮SNS格局变动,也将对互联网行业竞争产生借鉴意义。而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更是坦言,开心网被山寨是中国互联网界的悲哀。

  而对于诉讼一事,千橡公司表示暂不知情,并暂不发表回应。(文/周平)

    相关报道:

  • ·千橡副总:暂不回应开心网侵权起诉 (05-20)

  • ·开心网首次向千橡说不 称其山寨做法不正当 (05-20)

  •    

    《2010年中国网络团购调查报告》企业调查问卷    手机门户是未开发金矿?还是忽悠出的陷阱?
    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                    2010中国网络团购行业高层研讨会火热报名
    《世界浙江商会大全》全球首发 火热预定中!!   电子商务企业品牌营销解决方案(下载)
    「关键字」开心网 千橡 山寨 SNS
       2009-05-21 13:40:20    网友:开心网诉讼拉开中国互联网打击山寨第一案 的评论
    发表 回复   
      当年人家要把kaixin.com的域名卖给开心网,是他自己拒绝的,人家买去用他又不爽
       2009-05-21 06:24:50    网友:河南网友开心网诉讼拉开中国互联网打击山寨第一案 的评论
    发表 回复   
      2008年3月开心人公司创立“开心网”,网络域名为kaixin001.com。 2008年10月千橡购得 kaixin.com域名。 为什么先注册的不注册kaixin.com呢,从哪个角度看kaixin.com这个域名都是最合适的真正的开心网的。有问题。。。。。。。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中心注明“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所有文章、图片、报告等资料,其版权均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中心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与本中心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违者本中心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中心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同时必须保留本中心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中心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4)凡本中心注明“来源:xxx(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网站与机构,其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更多>>热点新闻
      9月2日消息,“2010网络团购行业高层研讨会”将于9月19日召开,届时我国首个民间诚信组织——“中国诚信网络团购联盟”将宣告成立。同时,主办方会上还将发布国内首份网络团购行业市场研究报告。  据中国电子...[详细]
    • 研究报告
    • 会议专题
    • 专题策划
    更多>>搜索榜
    记者服务 会议服务 研究专家 关于我们 研究报告 网站服务 投稿删稿 联系我们 我要纠错 招聘岗位